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
2019年研究生复试组织安排与实施方案
根据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,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研究决定2019年研究生复试方案安排如下。
一、组织领导
中心即日成立复试工作小组,以及复试小组,复试小组由10人组成。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,复试小组负责专业复试。
二、招生指标与复试比例
1. 招生指标 以我校研招办下达的指标数为准。(见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)。
2. 复试比例
一志愿考生:区域经济学、产业经济学、人文地理学专业均实行等额复试(1:1);
二志愿考生:详见附件2、3。同一层级的招生专业以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即国家线)作为复试线。
三、复试程序与复试方案
1. 通知程序:以研究生院通知入选复试的考生名单为准。
2. 资格审查程序:以中心公布的研究生复试流程要求为准。
3. 专业考核程序:
①原则: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突出考核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。
②内容:笔试、面试(同等学历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)。
③流程:按中心发布的研究生复试流程为准(详见附件1,2,3)。
附件1:2019海洋中心研究生复试(一志愿考生)相关要求
附件2:2019海洋中心研究生复试(二志愿考生)相关要求
附件3:2019年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研究生调剂遴选细则
上一条:2019年海洋中心研究生调剂(二志愿)遴选细则 下一条:2019年海洋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调剂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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