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以上简称《办法》,详见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手册》),结合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体安排,为认真做好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和年级(专业)认定评议小组,对研究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了认定工作,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提供相关材料,经中心认定小组评定,报资助小组审定,确定名单并公示,整个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经最终认定,确定刘庭辉、黄晓文、赵晨光、孙铭、孙廷强、乔凤、朱佳乐、张富申、雷尔煊、邵春雪等十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,陈然、赵冰雪、刘一鸣、白广元、姚国华等五名同学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。
公示时间:2024年 9月26日——2024年10月9日
公示监督电话:82159282
特此公示.
辽宁师范大学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
2024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