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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度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

2025-09-24  点击:[]

根据《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以上简称《办法》,详见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手册》),结合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体安排,为认真做好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和年级(专业)认定评议小组,对研究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了认定工作,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提供相关材料,经中心认定小组评定,报资助小组审定,确定名单并公示,整个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经最终认定,确定霍璐、傅鑫萍、尉娅雯等三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,刘格、陈康、张明慧、王梦怡、魏主娇等五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
公示时间:2025 925--2025930

公示监督电话:82159282

特此公示。


辽宁师范大学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

20259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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